根据《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县委将设立4个巡察组,于2017年11月初至11月底铺开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本轮巡察对象为大张庄镇、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服务业办、县金融办、县招商局、县商贸中心7个镇、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共性问题,不同层面不同程度存在的“落实不力”问题,扶贫攻坚以及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巡察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政治意识、政治定位和政治警觉性等领导作用发挥情况。
2、被巡察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机关党建和选人用人等工作情况。
3、被巡察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廉政风险防范等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4、被巡察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存在的“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低水平落实”等“落实不力”问题。
5、被巡察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
6、被巡察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过程中,对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政策规定的执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上一届县纪委巡查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
巡察工作联系方式:0533-3241126
监督举报电话:18753386916
电子邮箱:xwxcb1126@163.com
邮政地址:县城健康路1号(邮编256100)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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