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坚持一把手带头履行、分管领导具体主抓、部门分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监察部门明确监督责任,严格纪律监督,加大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工作要上去,人员不出事”。
一是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组织学习各级党委“两个责任”有关论述,学习十八大、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各级纪委全委会精神,使干警明确“两个责任”内容和具体要求。到朱彦夫、李振华工作的地方实地学习,到原山艰苦奋斗纪念馆、王渔阳廉政纪念馆参观,接受现场教育,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检察纪律手册》,并开展测试,以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二是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如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专题调研,针对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主体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检察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部门负责人进行公开承诺。进一步深化基本建设、设备采购、基建、财务、赃款赃物防范措施,将防控责任落实到科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解决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节礼腐败、队伍中的懒散庸等具体问题,对违纪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通报治理一起。
三是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案件廉政监督制度》等制度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在发放致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一封信的基础上,邀请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视察监视居住场所,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全院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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