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近日,山东省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青岛市黄岛区陡崖子水库管理处原主任刘运星在扶贫项目评标过程中收受贿赂等问题。2015年10月,刘运星利用担任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评标专家的工作便利,收受参加竞标企业10万元,帮助该企业中标。刘运星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枣庄市山亭区凫城镇城建办原主任周波(聘用制人员)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贪污公款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周波利用职务便利,编造上报危房改造农户虚假信息,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35万元;采取虚报、侵吞或虚列支出等方式贪污公款19.2万元,其中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84万元。周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辞退处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党委原委员、政府原副镇长房忠贤扶贫工作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时任博山区博山镇副镇长房忠贤在分管镇扶贫办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内部分省级扶贫村扶贫项目上报验收材料把关不严,致使博山镇辖区内3个村骗取国家扶贫资金52万余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房忠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确定职级待遇。
泗水县杨柳镇谷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守华违规为他人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5年3月,刘守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3万元。刘守华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德州市德城区二屯镇老渡口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同富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2月,李同富利用协助镇政府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职务便利,截留5.6万元据为己有。李同富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单县张集镇八大行政村村委会原主任赵希进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侵占他人低保金等问题。2007年和2009年,赵希进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为不符合申领低保条件的妻子、女儿办理低保,至2016年6月共违规领取低保款1.93万元;2011年至2013年,赵希进利用保管低保户银行卡的工作便利,共侵占低保金1.06万元据为己有。赵希进另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省、市纪委要直接调查核实。县、乡纪委要进村入户,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激发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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